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
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教育事业,培养所需要的大量合格人才,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教育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在教育制度的规范运行下,所有教育机构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整体功能,才能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种人才,进而促进社会的繁荣和稳定。教育制度,又称教育体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的系统,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有机构成的总体及其正常运行所需的种种规范、规则或规定的总和。它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还包括各机构间的组织关系、各机构的任务、组织管理等。它的设立主体是国家,是国家教育方针制度化的体现。学校教育制度是国家教育制度的主体部分。本节主要阐述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在教育学原理中,教育制度这个话题通常只讨论教育的各种施教机构系统。在现代教育制度形成的过程中,最先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是学校教育系统。因此,最初的教育制度就是学校教育制度,并且学校教育制度已成为教育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本文对学校教育制度的理解也是从作为一般义上的“学校教育系统”来理解的。
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
为了从组织系统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各项教育政策的执行,以至教育目的的实现,各国都需要建立一定的学校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一般简称为学制,它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具体地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各级学校,指学前教育机构、初等教育机构、中等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等。各类学校,按学校组织形式分,有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函授和业余学校:按学校任务分,有普通学校、专业学校:按教育对象特点分,有为正常儿童开设的学校和特殊儿童开设的学校。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是指这些学校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和比重。学校教育制度是国家教育制度中最严密、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一国学制的合理性与完善性,直接关系到教育方针的贯彻、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进行、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以至教育目的的实现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从而对经济的发展、政治制度的巩固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