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的特点和功能
教育目的的特点
1.教育目的的理想性
教育目的确定培养人才的一种理想的规格,是教育工作所追求的最终统一目标,但教育工作实际的结果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不可能使每个学生都能达到理想的水平。
2.教育目的的层次性
一般来说,教育目的有以下几个层次:国家(或政党)的教育目的、学校的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校长的思想)、学生(包括家长的)教育目的、教师的教育目的。教师的教育目的直接影响学生的发展。教育目的的各层次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都受到国家的教育目的的指导和制约。
3.共性和个性的统
教育目的既包含培养人的共性,也包含培养人的个性两个层面,或侧重于培养人的共性,或侧重于培养人的个性,或兼而有之,这与确定教育目的的指导思想有关。
教育目的的功能
1.导向功能
教育目的为教育对象指明了发展方向,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教育目的无论是对受教育者,还是对教育者都具有目标导向功能。诸如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选择以及教育过程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都必须按照教育目的去进行。如果教育工作偏离了教育目的,就达不到预定的教育结果。教育目的的导向功能具体体现为:①对教育社会性质的导向作用,对教育“为谁培养人”具有明确的规定。②对人培养的导向作用。③对课程选择及其建设的导向作用。④对教师教学方向的导向作用。
2.选择功能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可供学生学习的知识经验繁多复杂,需要培养的技能技巧多种多样,需要发展的智力和能力方方面面。有了教育目的,就为教育内容的选择确定了基本范围,保证了教育能够科学地对人类丰富的文化作出有价值的取舍。同时,教育目的也为选择相应的教育途径、方法和形式提供了依据。具体表现在:①通过确定价值的方式进行调控。②通过标准的方式进行调控。③通过目标的方式进行调控。
3.激励功能
教育目的是对受教育者未来发展结果的一种设想,具有理想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具有激励教育行为的作用。它不仅激励教育者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转化为学生的学习目的,也激励受教育者自觉地、积极地参与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只有当受教育者意识到教育目的对自身未来成长的要求或意义时,才能把它作为努力方向,不断地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发展和提高自己。
4.评价功能
教育目的既为教育活动指明了方向,又为检查和评价教育活动的质量提供了衡量尺度和根本标准。无论是过程性评价还是终结性评价,都必须以教育目的为根本依据。同时,教育目的只有具体体现在学校教育的各个评价体系之中,才能切实发挥其导向和调控功能。教育目的的评价功能体现在:①对价值变异情况的判断与评价。②对教育效果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