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育目的,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教育目的的类型
对于教育目的,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从教育目的的制定者来看,可分为国家、政府或社会团体提出的教育目的,个人提出的教育目的。前者是在相应的教育实践中必须加以实施的,通常具有较强约束力;后者虽有时也可转变为政府、政党的教育目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定对教育实践产生约束力。
(2)从教育目的的实现上看,可分为理想的教育目的与实际的教育目的。这两者有时是统一的,即理想的教育目的表现为实际的教育目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是不统一的,理想的目的并不一定就是实际的目的,两者间差异颇大,甚至有可能出现对立;同时,教育实际的丰富性、复杂性,也使得实际的教育目的在内容上远远大于理想的教育目的。
(3)从教育目的的表现形态上看,可分为外显的教育目的和内隐的教育目的。其中,前者是成文的教育目的,是明确表述出来的;后者是隐含的教育目的,是没有言明的。
(4)从教育目的的承载者上看,可分为学生的教育目的、教师的教育目的、家长的教育目的、政府的教育目的、社区的教育目的。这些类型的教育目的有时并不致,差异悬殊。
对教育者来说,要想真正将教育目的作为教育活动的核心,使得教育内容的选择、教育方法的确定、教育组织形式的选定等都围绕教育目的来进行,并使教育目的有效实现,就要充分考虑到这些不同类型的教育目的的存在,尽可能地对其予以统筹安排。